我国的商品房以及各种的小区是进过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国土资源部门进行核实之后审批的,然后是进过开发商进行修建的用于买卖和交易的房屋,一般是有预售许可证的。在商品房以及各种的小区中变压器等各种的电力设备是由国家电力部门负责进行安装和修建的,开发商是没有权力进行私自搭建变压器的。变压器是一种商品,是要受到电力部门的规定进行去安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是不得进行安装的。
设备属于小区私有资产的,其维护管理完全由小区自行负责。这类小区有两种收费方式,一种是只抄总表,电费由物业或者管理小区的其他单位代收,不少属于单位性质、居民与办公混合用电的小区都是抄总表的,老人民医院宿舍区、四建小区都属于这种情况;另一种方式为供电部门代抄代收,实行“代抄代收”的有丽景人家、金色家园等小区,但2012年之后就不再接收新的小区进行“代抄代收”了。
“有的小区干式变压器、线路、电表都没有按照标准建设,这些小区的供电设施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住建厅的《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标准进行改造,经验收合格后,才能移交。”必须按照规范进行整改。根据南方电网的要求,供电部门从2012年开始在全市实施用户资产接收工作,今年更是花大力气接收,由于这些供电设施属于私有资产,是否移交完全取决于设备所有者自己的意愿,供电局无权强制要求他们整改,“只要他们愿意移交,且设备建设符合标准,资产明确,验收合格的,我们都可以接收。”
据了解,供电设施移交有着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首先,有意愿移交供电设施的小区需要提前准备好有关资料,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供电部门受理后,将会在15天内提供“供电方案”;然后小区可以组织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供电方案”设计出整改的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经由供电部门会审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整改期间,供电部门还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中途检查,看是否严格按照图纸施工,竣工后还将组织验收。对于没有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整改的供电设施,供电部门将不予接收。开发商将不能私建干式变压器。据了解,为防止不良开发商为节省资金,拿不良设备充数,不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建设小区干式变压器等供电设施,有关部门出台规定,从今年2月1日起,所有新建小区的供电设施都将由供电部门统一建设,今后开发商一律不能私自建设干式变压器。今后所有新建小区的供电设施都将属于国有资产,此举将大大减少小区用电方面的矛盾和纠纷,确保小区居民在用电方面的利益不受损害,符合业主的长远利益。